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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入会须知
一、会员享有的权利:
  1、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;
  2、向本会反映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;
  3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;
  4、在本会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  5、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;
二、会员应尽的义务:
  1、遵守会章;
  2、执行决议;
  3、交纳会费;
  4、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。
三、会员类型:
  1、企业会员: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参加本会为企业会员;
  2、个人会员:
  (1)、原工商业者均为本会个人会员;
  (2)、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、个体工商户的代表人物,经申请批准后,均可参加本会为个人会员;
  (3)、与商业联合会工作有联系的经济工作者,经济理论工作者,法律工作者和有关人士,台湾同胞、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知名人士,可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;
  (4)、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,可以通过协商,派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。
四、入会手续:
  1、符合入会资格者要求入会,须提出申请,逐项填写区工商联的会员登记表并签字盖章。
  2、申请企业会员者须有效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申请个人会员者须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。
  3、企业会员须指派一人(一般为法人代表)为代表并指定一名联络员。
        4、本会接受入会申请后,派人员了解核实申请者情况,对符合入会条件者,经会长办公会审批,即 吸纳为本会会员。
  5、申请者接到入会通知后即到本会缴纳当年度会费,并领取会员证。
五、退会手续:
  1、会员要求退会时,须向本会递交退会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。
  2、会员如违反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会章程,败坏本会声誉经本会会长会议批准,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。
  3、企业倒闭或被注销登记,会员会籍自动消灭。
六、会员如发生登记情况变动时,应及时通知区工商联会员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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